厦门汉德盛一般性信息条款

更新日期: 2021-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欧盟REGULATION (EU) 2016/679之立法精神和有关规定制定本一般性条款。《厦门汉德盛一般性信息条款》(以下简称“《一般性条款》”)由您(以下简称“网站用户”或“您”)与厦门汉德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缔结。除非另外说明,本《一般性条款》适用于《汉德盛用户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协议》(以下简称“隐私政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列条款规定了厦门汉德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ardsun Tech Ltd.,以下简称“本公司”,“厦门汉德盛”或“我们”)旗下,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网站:www.ceradir.com、www.ceramats.cn、www.ceramats.org、www.hardsun.cn(以下简称“平台网站”)的一般性信息条款。

以下一般性条款可能随时更新修改,适用的版本为最新修订显示的一般性条款。如网站用户认为该等修改造成您在本《一般性条款》下权利的实质减少,您可以选择停止使用我们向您提供的服务;在该种情况下,若网站用户仍然继续使用本公司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受经修订的本《一般性条款》的约束。

  1. 定义

1.1 用户

指任何直接或通过其它网站访问平台网站的个人。

1.2 客户

指公司法人实体组织或合法成立的民事机构。这些公司在其业务活动范围内向平台网站订购或准备订购一个或多个数字产品服务。

1.3 商业信息

指根据其商业目的在平台网站发布、编辑、上传的,经过其公司或机构许可公开的商业或商事信息的组织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所属部门、职位、网址、工作电子邮箱、产品图片、产品信息、地理位置、近期参加的商业活动记录等。

1.4 个人信息

指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相关隐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个人电话号码、近期参加的商业活动记录等。

1.5 匿名数据

指平台网站为改善服务质量,应用第三方数据采集工具收集、统计、计算的匿名化网络数据。本平台网站在未经特别声明下,一般使用Google Analytics、Google Tag Manager工具套件收集、统计、计算收集到的匿名化网络数据。这些数据的原理是采用用户、客户(以下统称为“网站用户”)在通过数码设备直接访问或通过其它网站访问平台网站时,通过浏览器cookies文件及相关脚本留下的匿名化数据。这些匿名化数据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阶段记录、点击记录、访问页面、下载链接、访问时长、地理位置等。有关Google Analytics产品的相关协议,请浏览https://www.google.com/analytics/terms/us.html;有关Google Tag Manager产品的相关协议,请浏https://www.google.com/analytics/terms/tag-manager/。

1.6 账户

指网站用户在平台网站创建的账户,该账户分为免费账户和付费账户。付费账户是指网站用户创建账户后,在享受免费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向平台网站付费购买的增值服务内容。上述付费服务通过和本公司签订另外的服务合同来执行。

1.7 发布方及发布内容

网站用户在平台网站创建用户后即代表同意成为平台网站上的发布方。发布内容指网站用户在平台网站创建账户后,在平台网站发布的所有内容,这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容、产品内容、业务内容、技术内容、手册内容、新闻内容、图片内容、视频内容、采购或销售内容等。上述内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

  1. 一般性规定

除与本公司事先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外,所有数字产品都有应遵守这些一般性规定和适当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如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与当前的一般性规定之间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应以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的规定为准。

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任意情形即表示网站用户接受并同意这些条件条款的约束:(a)通过在平台网站上创建账户;(b)通过在平台网站上展示公司或产品信息;(c)通过在平台网站上接受其他客户报价的一部分或全部;(d)通过在平台网站上编辑、发布内容;(e)通过在平台网站上购买、发布数字广告;(f)通过在平台网站上上传、下载数字文档;(g)通过在平台网站上搜索公司或产品;(h)通过在平台网站上提交表单。

本公司保留随时更改这些条款的权利,适用的版本为平台网站上显示的条件。同时这些条件视为由个人、客户不可撤销地予以接受。

网站用户在与本公司及其平台网站的往来通信或提交任何数据时,其中出现的另作规定的条款或条件,应视为对本公司没有约束效力。如果与网站用户达成的特定协议明确否定条件的某些规定,则条件的其他规定仍应适用。

  1. 个人、商业数据保护

平台上的个人数据和商业数据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保护。

平台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进行信息安全软硬件安防体系建设。

3.1 信息数据

通过平台网站收集到的商业信息、个人信息、匿名数据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进行严格的保管与保密。通过平台网站提交的商业信息、个人信息和匿名数据即表明网站用户已同意我们根据本一般性条款和条件对其进行处理。

除非必要,平台网站不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平台网站向客户收集、统计、计算其商业信息、必要的个人信息和匿名数据。这些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3.1.1 网站用户在注册账户或使用平台网站的服务时,主动向平台网站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公司职位、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

3.1.2 网站用户在注册账户或使用平台网站的服务时,主动向平台网站提供的相关共享信息,以及使用平台网站的服务时所储存的信息。

3.1.3 网站用户在使用平台网站的服务时,被平台网站通过自动采集的信息技术收集的日志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设备或软件信息,例如平台用户的办公设备、网页浏览器或用于接入平外网站服务的其他程序所提供的配置信息、IP地址和数码设备所用的版本和设备识别码;(b)在使用平台网站服务时搜索或浏览的信息,例如网站用户使用的网页搜索词语、访问的页面url地址,以及在使用我们服务时浏览或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和内容详情;(c)网站用户通过平台网站的服务进行通讯的信息,例如曾通讯的账号,以及通讯时间、数据和时长;(d)网站用户通过平台网站的服务分享的内容所包含的信息(元数据),例如拍摄或上传的照片、视频或数字文档的日期、时间或地点等;(e)位置信息,当网站用户开启设备定位功能并使用基于位置提供的相关服务时,收集的有关网站用户位置的信息,包括:网站用户通过具有定位功能的移动设备使用平台网站时,通过GPS或WiFi等方式收集的地理位置信息;(f)其他用户提供的包含其它网站用户所处地理位置的实时信息,例如网站用户提供的账户信息中包含的其他网站用户所在地区信息,这些信息会显示其他网站用户当前或曾经所处地理位置的共享信息,或其他用户共享的照片包含的地理标记信息;(g)其他网站用户使用平台网站的服务时所提供及/或分享的信息中含有的其它网站用户的信息。

3.2 数据保存

除非网站用户以适当的理由要求平台网站停止相关服务,则平台网站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对其要求进行数据删除。否则其提供的数据将在本公司存续期间、法律规定的必要年限内或数据信息仍符合收集目的情况下进行保存。除非特别声明,本公司对数据的保存期限为:永久(在公司存续期内)。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手段保护您的信息:

3.2.1 硬件安全技术措施。本公司通过采购国内领先的服务器托管商部署网站平台,这些托管商能够提供必要的硬件安全技术措施。本公司会使用这些安全技术和程序,以防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但请您谅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风险防范的局限,即便本公司已经尽量加强安全措施,也无法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希望您能理解,网站用户接入及/或使用平台网站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情况而发生问题。

3.2.2 软件安全技术措施。本公司通过采购国内领先的服务器托管商部署网站平台,这些托管商能够提供必要的软件安全技术措施。同时本公司可能采购第三方具有国家安全资质的外部安防软件以加强软件安全技术。

3.2.3 数字证书加密。是指由受信任的数字证书颁发机构CA,在验证服务器身份后颁发,具有服务器身份验证和数据传输加密功能的加密协议。

3.2.4 其他安全措施。本公司通过建立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来管理规范信息的存储和使用;本公司通过信息接触者保密协议、监控和审计机制来对数据进行全面安全控制;通过加强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信息重要性的认识;本公司仅允许有必要知晓这些信息的公司员工、合作伙伴访问网站用户的信息,并为此设置了安全机制;本公司将努力确保前述人员在接触网站用户的个人信息时遵守本《一般性条款》及我们要求其遵守的其他适当的保密和安全措施,如果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前述人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被终止与厦门汉德盛的合作关系;本公司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不收集无关的信息。

互联网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厦门汉德盛将尽力确保或担保网站用户发送给本公司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本《一般性条款》仅适用于本公司所收集的网站用户的个人信息,并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或第三方的信息使用规则,对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网站用户提供的信息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本公司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数据分享与披露

除非履行法定义务,或经由网站用户授权许可后的第三方服务接入许可,以上信息和数据不会转让、分享给第三方。未经授权程序泄露以上数据信息的公司雇员、个人或组织机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本公司仅会在以下情况,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披露网站用户的信息:

(a)网站用户同意并允许向其它付费用户披露的适当的用户信息。

(b)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用户信息的情况下,本公司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披露网站用户的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本公司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会要求接收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本公司坚信,对于要求提供的信息,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透明。本公司对所有的请求都进行了慎重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限于于执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且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

3.4 数据的使用

本公司将尽量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保证网站用户可以访问、更新和更正注册信息或使用本公司的服务时提供的其他隐私信息。在访问、更新、更正和删除网站用户的个人信息时,平台网站可能会要求网站用户进行身份验证,以保障账户安全。本公司对网站用户的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使用用途:

3.4.1 帮助网站用户完成注册。便于本公司为网站用户提供服务,网站用户需要提供基本注册信息,例如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并创建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在部分服务中,如果网站用户仅需使用浏览、搜索等基本服务,则可能不需要注册成为平台网站用户及提供上述信息。

3.4.2 向网站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本公司收集和使用信息是为了向网站用户提供、改善产品或服务。

3.4.3 在本公司提供服务时,用于企业认证、身份验证、客户服务、安全防范、诈骗监测、存档和备份用途,确保本公司向网站用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

3.4.4 帮助本公司设计新业务,改善现有业务内容。

3.4.5 使本公司更加了解网站用户如何接入和使用平台网站的服务,从而针对性地回应网站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例如语言设定、功能设定、个性化的帮助服务和指示,或对网站用户和其他使用平台网站服务的用户做出其他方面的回应。

3.4.6 向网站用户提供更加相关的广告以替代普遍投放的广告。

3.4.7 评估平台网站服务中的广告和市场推广活动的效果,并加以改善。

3.4.8 软件认证或管理软件升级。

3.4.9 让网站用户参与产品和服务的调查。

3.4.10 向网站用户推送消息。

3.4.11 向网站用户展示和推送平台网站功能和服务。平台网站可能使用网站用户的信息,例如浏览及搜索记录、设备信息、位置信息,提取网站用户的浏览、搜索偏好、行为习惯、位置信息等特征,并基于特征标签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网站用户发送营销信息,提供或推广平台网站的功能和服务。

3.4.12 向网站用户发出通知。平台网站可能在必需时(例如当平台网站由于系统维护而暂停某一单项功能、变更、终止提供某一单项功能时)向网站用户发出与服务有关的通知。

3.4.13 改进平台网站的服务。为了让网站用户有更好的体验、改善平台网站的服务或网站用户同意的其他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公司可能将通过某一项功能所收集的企业信息、产品信息或个人信息,以汇集信息或者个性化的方式,用于平台网站的其他功能服务。

3.4.14 网站用户使用平台网站的一项服务时所被收集的隐私信息,可能在本公司的另一服务中用于向网站用户提供特定内容或向网站用户展示与之相关的、而非普遍推送的信息。

3.4.15 平台网站可能让网站用户参与相关功能服务的市场调查,帮助本公司改善现有业务或设计新业务;同时,我们可能将网站用户的信息用于网站功能模块的更新。

3.4.16 在收集网站用户的信息后,本公司将通过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去标识化处理的匿名信息将无法识别网站用户的身份,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可能会使用已经去标识化的信息,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予以商业化的利用。

3.5 访问、修正、取消与反对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户可以随时通过邮政信件(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万科设计公社二期8208)或电子邮件(hello@hardsun.cn)联系本公司来访问、修正、反对使用、或取消您的个人信息。

客户在与本公司签订的合同存续期间内,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期限保留数据和信息。发生争议的,根据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进行协调。

  1. 知识产权

4.1 网站用户的知识产权

指网站用户在平台网站上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图形设计、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专利、文字著作权等内容。当网站用户在平台网站同意最终用户协议并创建账户时,即代表对其所发布的内容包含的知识产权负责。若发布内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由内容发布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一切责任与平台网站无关。

4.2 知识产权的许可

当网站用户在平台网站同意最终用户协议并创建账户时,即代表发布方了解并确认所发布的内容是其所属公司或机构允许对外公开的。同意并授权平台网站展示其发布内容,允许第三方浏览、检索、下载。若发布内容违反发布方所属公司或机构的保密政策、知识产权条款,应由发布方自行承担违规责任,和平台网站无关。

4.3 网站用户间的知识产权

当网站用户在平台网站同意最终用户协议并创建账户时,即代表其发布的内容向其他网站用户公开,并可能被其他网站用户浏览、搜索、下载。但以上内容仅代表发布方同意公开展示的内容,其他网站用户应遵守现行相关现行法律法规,不得滥用发布方的发布内容。

  1. 网站内容

网站用户准备发布、已发布在平台网站的网站内容,应当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九条规定。本公司具有履行相关法定的责任,当网站用户在访问、搜索、使用本公司旗下的平台网站时,会在未告知的情况下以适当的技术手段对网站内容进行内容审核。

  1. 通知与送达

6.1 网站用户在平台网站创建的账户,并接受我们提供的相关服务时,应向我们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网站用户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有效联系的状态。

6.2 网站用户确认,可按照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以邮寄信件、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件或通知;专人送达的,签收即视为送达;邮寄送达的,不论是否签收,发出后满48小时即视为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的,不论是否回复,发出后满12小时即视为送达。

6.3  网站用户确认,因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诉讼纠纷,其提供的联系方式所载明的联系人和送达地址即为法律文书送达的联系人和送达地址。

  1. 其它条款

7.1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以及具有执行力。

7.2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及相关条款涵义解释的依据。

7.3 厦门汉德盛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协议或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本公司在将来行使该等权利。

7.4 厦门汉德盛保留对本协议的修改,增补,删除、更新等有关权利。

7.5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排除其他一切冲突法的适用。本协议订立于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交由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管辖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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